业务介绍
林权流转,包括集体、个人或其他非国有单位依法经营的林地使用权(承包经营权),森林或林木所有权、使用权以及非林地上的经济林木(果)
所有权、使用权。
依法、自愿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;
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、提高森林质量和效益;
保护、培育森林资源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;
不损害国家、集体、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;
不得改变林地用途,不得擅自改变公益林性质。
以下林权不得流转
区划界定为公益林的林地、林木暂不得以转让方式流转;
权属不清或有争议、应取得而未依法取得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、未依法取得抵押权人或共有权人同意等情况下的;
纳入国家建设规划拟征用、占用的; d.国有林;